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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美在线170万元宝马错标成17万元 [打印本页]

作者: 客服小弟    时间: 2014-12-25 11:29
标题: 国美在线170万元宝马错标成17万元
国美在线销售宝马豪车摆乌龙,原本170万元的宝马,却被标成了17万元“白菜价”销售,在短短几个小时内卖出十多辆。以为买了便宜货的消费者,被国美在线取消交易并退款。对此,消费者不满,要求赔偿损失。而律师也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此事构成“重大误解”,有人则认为电商促销是常态,并无“重大误解”嫌疑。  
  

乌龙之后:“就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昨天,广东中山的张女士向记者讲述了整个事件的经过。12月13日凌晨,她接到朋友电话,说在国美在线有家宝马4S店不知道是搞促销还是怎么的,一款宝马550IXDIRVE 卖17万元。登录相关网页一看,卖家叫北京宝泽行4S店,果然是17万元。正好家人近期有计划换车,她毫不犹豫地买了。全额支付17万元款项之后,一查才知道这车市场价格在170万元左右,当时张小姐心里十分开心。
“商家能发货么?会不会耍赖说他们标错价格了不给我发货?我当时心里也有这样的担心。”
没过两天,果然接到北京的电话。是4S店打来的,说是标错价格了,愿意退款并向她道歉,“大家就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我当然不接受,不应该我为你的错误行为买单。”张女士说。
国美反应:让客户“放心” 不声不响取消订单
张女士说,12月17日,她接到商家的电话,“对方说,我们商量好了,我们准备再送你一个大礼包表达我们的歉意,这个礼包是个宝马的书包。”对此,她表示不接受。
12月19日,她拨通国美在线的人工投诉电话,工作人员说,会尽快处理,让她放心。没想到下午去后台查看,订单居然被取消了。这让她感到很气愤。
“电商经营,最重要的是讲诚信。商家标错价格,要同消费者积极协商,不应该强权,强制取消订单,这是店大欺客的霸王做法。”张女士表示。
张女士表示,自己上网看到了其他类似天猫[微博]等平台标错价格的处理情况才知道,这种情况以前也曾发生过。天猫对于商家标错价格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拒绝发货,就要赔偿消费者30%的损失,也就是5.1万元。
另外一名花17万元购买了宝马的消费者昨天也表示,不同意商家单方面取消交易的做法,这是明显的违约行为。如果对方不履约或赔偿损失,将会和商家对簿公堂。
商家回应:深表歉意 赔偿30%难接受
负责这款汽车销售的北京宝泽行汽车销售服务专营店工作人员关先生昨天表示,将宝马车的价格标错,系该店员工在价格输入时出现失误,少标了一个零,所以,原价170万元的车变成了17万元,有十多名消费者已经下单。
【不是第一次标错】
国美在线误将万元电脑标成1450元 不认账告买家
他坦承,这件事情的确是由该公司员工操作失误造成,为此他们深表歉意。事情发生后,他们逐一给这些客户打电话道歉。他还表示,有客户向他们提出要求赔偿30%的损失,这让他们有些难以接受。
记者最后致电国美在线,客服人员表示,事情发生以后,宝马方面向他们提出了取消交易的要求,他们也觉得商家标错了价格,于是按照商家的要求取消了交易。目前,他们正同商家和客户协商解决方案。关于具体的赔偿及标准问题,可能要由商家来负责解决。
律师PK
正方:
不能取消了事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简正德昨天表示,国美在线和商家方面单方面以标错价格为由强制取消订单,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通常情况下,商家在网上商城明码标价,出售宝马的行为视为要约,消费者如果同意该价格并下单则视为承诺,消费者做出承诺后,合同就依法成立。合同成立后,消费者已经通过付款履行合同,商家强行取消订单不履行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从电子商务促销的常态来看,这也并不能仅以成本来衡量低标价是否构成重大误解(也就是说,在当前网上商品经常促销的情况下,17万元买宝马并非重大误解)。因此,不能简单因员工录入失误就认定为是重大误解。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李春慧律师昨天也表示,商铺(网店)出售物品有明确价格、商品规格、明确的交货时间等方式,属于要约行为,而顾客下订单支付购买该商品,属于一个承诺行为。合同成立而且有效。顾客一旦下订单,并支付款项成功,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应该成立并生效。
反方:
商家有权取消交易
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蔺存宝律师昨天表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缔结合同时,如果一方出现重大误解,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就可以变更或取消合同。17万元买高档宝马,在一般意义上看,消费者很容易分辨出这其中可能存在误解,如果让交易发生,显然有失公平。如果商家是秒杀或让利,会在显著位置做出明示,既然没有,消费者应该能意识到自己17万元买宝马,这其中是有问题的。
他表示,商家把价格少标了一个零,打错价格,商家也存在过错,属于缔约过失行为,由于缔约过失行为导致交易不成立,要承担责任,对于因此导致交易取消而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要支付必要的成本。比如,向消费者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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