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集体诉讼起始于2011年,由前苹果Apple Store员工Brandon Felczer提出,2万名按小时领取工资的苹果员工指控称,根据加州的法律,苹果没有向他们提供正常的午餐时间、休息时间,以及最终的薪酬支付,在今年7月加州高级法院将这起诉讼认定为集体诉讼。
这起诉讼同时指控,苹果的政策“使该公司可以在这一集体诉讼的原告成员之间制造恐怖,即如果他们过度关注劳动政策,那么有可能被解雇、起诉,或受到纪律处罚”。原告方目前尚未通过这起集体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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